厂商如何做好在卖场的定位管理(2)

2009-1-14 8:06:05 《华夏酒报》 黄静 潘文富 评论(0人参与)

     目前,中国的零售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像沃尔玛、家乐福等一些跨国零售企业。

     他们有着完善的运营管理模式和丰富的经验。他们会对供应商有明确的定位和管理方法,而且他们的强势地位,供应商很难也没有能力去影响他们,如果厂商试图去说服他们改变定位,几乎是不可能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既然不能改变他们,厂商就只能跟随他们的定位和策略。

     第二类是国内一些外资和内资管理水平较高的卖场。

     他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模式,而且一直在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他们在供应商管理中,已经有了供应商定位管理的意识,并形成了一定的管理和分析方法。虽然有时他们对供应商的定位并不一定明确,但在他们的业务流程中已经有了这方面的管理标准。

     针对这类卖场,厂商可以看他们的定位是否与沃尔玛和家乐福的定位一致。如果定位一致当然最好,如果定位不同,厂商可以拿出一些分析结果尝试说服这些卖场,以达成一致的定位。

     第三类就是一些管理不成熟、规模较小的卖场。

     他们根本没有供应商定位管理。他们也可能知道一些供应商定位的概念,但在他们的业务流程中还没有形成具体可执行的内容。

     针对这类卖场,厂商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定位灌输给他们,并针对自己的定位帮助卖场制定合理的合作策略。

     经过以上的定位整合,厂商已经有了在全国市场的基本统一定位,与沃尔玛、家乐福等一些大型卖场达成共识,同时也说服一些有不同定位的卖场,接下来就要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分配营销资源。有了明确的定位,厂商在分配资源时便不会吃亏。比如,厂商明确是自己的产品给卖场带来人气时,卖场如果索要费用,厂商可以明确地告诉卖场,其产品给卖场带来的是人气,在合作中应该多搞一些促销活动,说服卖场将费用更多地转化为促销,这样不但可以吸引客源,而且厂商也降低了费用。

     如果厂商对自己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并使定位统一于各卖场中,就可以合理安排资源了。这样不仅满足了卖场的要求,密切了双方的合作,还使厂商在供零合作中处于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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