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易时销售
有的滞销产品,因为消费流行趋势在一段时间过去后,可能会死而复生,也有可能因为产品本身具有其他产品所不能替代的某些特征,在产品经过一个使用周期后,二次消费的机会依然存在,对于这样的产品,代理商完全可以采用易时销售的方式来处理滞销产品,不但不会降价处理,而且还会获得正常的经营利润。如服装产品的换季销售,表面上看来是处理价销售,实际上还是坚持利润获取的销售行为。
(二) 易地销售
在某个地区、某个代理商看来滞销的产品,在其他的地区,其他的代理商哪里很可能不属滞销品,代理商一旦发现这样的信息,就可以通过跨地区调货的方式,来处理手中的滞销产品。在中国,很多产品在南方市场销售很旺,但是在北方销售却不尽人意,代理商手中的滞销品就可以通过外调给南方市场的代理商实现滞销品资金占用的套现。
(三) 易市销售
部分滞销品,在一级市场可能已经成为消费者厌弃的产品,但是在二、三级市场可能还是适销产品,把这些滞销品及时的转移到二、三级市场销售,二、三级市场的经营者还能获取可观的经营利润。21寸的彩电,在一级市场可能销售困难,到了乡村市场就可能因为成本适宜,能够满足乡村市场用户的需求。还有一些建材商品,在一级市场的消费者眼里,已经看似“落伍”,但是在低级别的市场,却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四) 易质销售
部分滞销产品因为包装坏损、外观过时、功能短缺等存在可修复、可升级的特征,代理商可以通过品质修复更新的方法,改变和美化滞销品的品质特征,在不欺骗消费者的立场上,在正规的销售渠道,也可以及时地把滞销品组织销售出去。如通过更换包装、更换零部件、追加功能设置、外观翻新等修复优化产品品质的方法。
(五) 置换投资
以物换物,以物抵押,既是一种投资方式,也是一种滞销产品处理的好方法。在一些国际和国内贸易市场,这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另外,在一些债务清欠中,也经常出现。部分代理商,在与合作企业之间存在历史债务,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也会采取置换的方法,转移滞销品。在易地销售处理时,易地处理产品的代理商之间,也可以通过交换产品的方式,形成相互支持合作的关系。
五、拟定滞销品销售处理的计划方案
没有滞销品处理的正式计划方案,部分代理商很可能,就会出现把处理意见停留在一时的冲动之中,只有在可能想起来的时候,才去过问,才会跟踪。这也是常见的一个贻误滞销品处理时机和造成滞销品增多的主观因素。因为,没有具体的计划方案,员工一方面觉得老板有自己的销售渠道和其他的策略思想,不便干扰,也就不乐意去主动销售存在一定难度的销售工作,另一方面,既是员工得到滞销品处理的口头指令,而在执行滞销品处理时,因为见不到具体的方案,就没有执行依据和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不敢在销售处理滞销产品的环节中善自做主,同样会影响滞销产品的处理结果。所以,代理商必须组织员工拟定具体的滞销品处理计划方案
而且,这份计划方案,最好是建立在滞销品盘点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要明确规定所有滞销品处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处理方法,以及对应的处理政策。同时,为了鼓励员工及时地贯彻滞销品处理的思想,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处理工作得到快捷有效的执行,代理商还可以在计划方案上制定奖励机制,对员工宣示奖励承诺机制,保证滞销品处理工作时时纳入在产品销售的环节之中。当然,代理商还必须亲自批复或授权批复滞销品处理的计划方案,确保滞销品处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并保证兑现自己对员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