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股权转让猫腻多 专家认为涉嫌国资流失和披露不实(2)
专家认为
涉嫌国资流失和证券犯罪 记者查阅皇台酒业以往资料,2005年11月,皇台商贸所持皇台酒业165 万国有法人股股权于被司法拍卖给深圳市天成利贸易有限公司;2006年底,皇台商贸所持皇台酒业940万股国有法人股又被司法拍卖给深圳市乔舟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过二次拍卖后,皇台商贸持有的皇台酒业股份减至4141万股。而鼎泰亨通则以持股4466万晋升为皇台酒业第一大股东,张力鑫也由此成为皇台酒业实际控制人。
就是这两次皇台商贸的拍卖,北京鼎泰亨通才成功入主成为皇台酒业第一大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股东。
更叫人眼花的是,皇台酒业将所拥有的位于武威市新建路55号的农业用地,按照原值,转让给股东鼎泰亨通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转让款已经收回。
而皇台酒业反复折腾“土地”,并且原价转让给鼎泰亨通。在土地暴涨的年代,分文不赚的买卖也许只有皇台酒业会做。
中央财大一位国资保护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认为这是一桩典型国资流失案例。全国人大一位《证券法》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皇台酒业的股权拍卖涉嫌信息隐瞒。
据了解,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3年5月,国家先后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加以规范。
因而,全国人大这位《证券法》专家谈到,对于皇台酒业的国有股转让中的问题,希望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这位专家也建议记者将更详细的材料递给他,并同时递交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和中纪委相关机构。
中央党校一位教授认为,对这种国有公司变身私人公司的父子企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并不多见,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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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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