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金的案发,引发广泛关注的话题:如何监管国企“掌门人”。王效金对此也是感慨系之,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他表达了深深的忏悔之意。
面对王效金案,人们必须深思:国有企业的权力监督体系该如何构建?
“国企由于产权唯一或产权不明晰,往往造成各级负责人责任不清,以权谋私。只有引进不同的投资者、产权多元化、多方竞争,才能针对重大决策的表决、执行和监督形成内部的制约机制。”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主张,关键要引进外部监督者,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机构,不能仅依赖于企业的内部审计或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审计。此外,还应聘请独立的董事、监事及财会人员。
胡星斗还认为,必须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监督。“必须给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企业的重大决策应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企业核心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公司化的治理结构,确保分权制衡机制的运行,是专家就国有企业权力监督体系的完善给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