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餐饮业惯例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2009-3-12 8:26:17 中国酒业新闻网 屈凌燕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杭州3月11日专电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谢绝自带酒水、有偿提供餐具是餐饮业的两大不公平惯例,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浙江省消保委主任马柏伟在11日举行的“3·15”系列活动情况通报会上介绍,浙江各级工商部门已着手开展对县城以上较大规模餐饮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浙江省消保委和省工商局近期对全省各市、县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消费体验和检查。检查发现,浙江省大中型餐饮企业的总体就餐环境良好,多数消费者对服务质量表示认可,但规模餐饮企业普遍存在着谢绝或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行为,小规模餐饮企业普遍对提供的消毒餐具、消毒毛巾另行收费。

  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消费者遇到过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89%的人遇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的情况(如消毒碗筷包、小毛巾等);而90%的人认为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98%的人认为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不合理。绝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这些行业惯例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取消这些行业潜规则。

  浙江省消保委主任马柏伟认为,餐饮业的上述不公平惯例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损害了整个餐饮业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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