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酒特供”成十大伪劣之首

2009-3-15 17:29:11 潇湘晨报 夏雨 熊宁 评论(0人参与)

  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公布了08年十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雨花分局查处邓某销售不合格“军酒特供”案例居首位。

  邓某于2008年7月从内蒙古购进“军酒”一批共计6845件,货值567450元。2009年1月19日被雨花工商分局查获时已销售1393件。该批“军酒”外包装及商品上未标明厂名、厂址、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检验为标签标识不合格。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规定,属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其他案例分别是:岳麓分局查处湖南省某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雪域之舟”牦牛奶,经检验含铅超标;2008年1月8日销售的某品牌淡水墨鱼、散装墨鱼干和鱿鱼丝,经抽样送检,甲醛和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属不合格产品;岳麓分局查处长沙某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案;2008年1月8日工商部门在对长沙某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果王无花果等52种商品没有标注“QS”标识;雨花分局查处阮某销售假冒厂名厂址的聚丙烯冷热给水管产品案;雨花分局查处某汽配行销售假冒厂名厂址的汽车用离合器总成案;雨花分局查处长沙市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生产批次检验报告案;宁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某超市销售产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案;宁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某超市销售无QS认证标识食品案;长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某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长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湖南省某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此外,长沙工商还公布了十大涉农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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