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面向全国发放旅游消费券

2009-3-18 8:28:24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郑州3月17日专电(李亚楠)从3月25日起,洛阳将面向全国主要客源地发放186万张、价值6520万元的各类旅游消费券,持旅游消费券可在洛阳市指定景区及商家抵用消费金额。

  记者从中国洛阳2009世界邮展开幕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洛阳旅游消费券从3月25日开始发放,使用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地包括省内其他城市、周边城市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主要客源城市。洛阳市民可凭身份证到市里19个旅游年票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发售点领取,外地游客通过洛阳大型旅行社、各地旅游局、外地的洛阳旅游代理商、大型旅游促销活动、洛阳旅游网及全国知名网络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可领到旅游消费券。

  据悉,此次旅游消费券采用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的方式实施,企业自愿报名参与,让出部分利润,承担旅游消费券的部分费用。旅游消费券由洛阳市旅游局统一制作、统一组织发行。消费券包括洛阳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3种旅游消费,面值10元、50元、100元、200元不等。

  据测算,发放186万张旅游消费券,大约可以带动100万人出游或到洛阳旅游,按照其他城市统计得出的旅游消费券1比20的放大效应,将带来至少10亿元的旅游收入,可带动相关产业收入达43亿元。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