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牧民收入水平与减贫扶贫
2007年,西藏城市化水平仅为38.3%,这意味着西藏61.7%的人口是居住在广大农牧区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藏族农牧民,所从事的产业是传统的农牧业。事实与数据表明,西藏自治区在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努力增加市镇人口收入的同时,正在千方百计地加大对农牧民的扶持力度,并希望通过发展与扶持,使得广大农牧民能够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是1984年和1978年的7.1倍和18.1倍,从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其年均增长率超过10%,达到了较高水平。(此处插入图15,内容请见新华社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注19)。与此同时,2007年西藏农村家庭平均每人总收入中,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达到448元,占其总收入的12%,(此处插入图16,内容请见新华社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

随着西藏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不断增加,农牧民家庭消费水平也相应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农牧区恩格尔系数维持在53.18%-69.5%之间,到2008年,西藏农牧区恩格尔系数为56.0%,农牧民生活开始向小康生活迈进,电视机、收录机、手机等多种耐用消费品已进入多数农牧民家庭,有近20%的农户购买了汽车或拖拉机。我们在藏北牧区看到,购进新款摩托车已成为时尚,牧民换新款摩托车的频率大有超过城里人换新款手机的频率。
在整体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西藏贫困发生率得到了降低。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区的贫困发生率在80%以上(注20),民主改革后,中央政府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泛开展了扶贫济贫工作,努力减少贫困人口数量。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在农村开展“八七”扶贫攻坚(注21)之初,全区相对贫困人口总数为48万人,贫困发生率已降至23%。通过中央的支持,西藏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实施扶贫开发工作,2007年底,全区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扶贫攻坚前的48万人下降到7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0%以下。
西藏居民中的弱势群体得到了保护。200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年均纯收入低于300元以下的特困农牧民实施生活救助。从2006年起,西藏开始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再次大幅度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居民均纳入“低保”范围。共有23万相对贫困的农户受益。2003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提高农村“五保户”(注22)的供养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588元提高到目前的1500元。2008年,城镇和农牧区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850元,“五保”供养标准增加到1600元,西藏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高于全国农村五保户人均供养水平。
三、可持续发展:建立在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上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注23)。
(一)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
作为青藏高原主体部分的西藏高原是亚洲诸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和上游,是下游几十亿人民赖以生存的“固体水库”。有充分的科学事实证明,西藏高原是北半球气候变化的驱动器和调节器,对涵养水源、调节中国气候均产生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西藏的环境效益不仅超越了本地区,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及千秋万代的根本利益,而且超越了中华民族本身,关系到南亚和东南亚人民的未来和发展。
近年来,政府和立法机关更加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最近,中央政府批准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计划用20多年的时间,倾国家之力,将西藏打造成维系区域生态安全的一道屏障。此外,西藏自治区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相继颁布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办法》,所有这些法规条例对于保护西藏的环境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大气保护方面,以拉萨市为例,2007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介于0.012~0.23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177天,良181天,轻微污染7天,优良率达98.1%,拉萨的空气质量显著好于中国其他一些主要城市。
在天然草地和林木的保护方面,政府实行限额采伐措施,以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同时,对采伐迹地进行及时更新,恢复森林植被。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政府还大力推行能源替代建设工程,营造薪炭林,推广太阳能以保护天然灌木植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意见》。 通过对西藏天然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植树造林,西藏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造林面积从1990年的868公顷增长到2007年的19069公顷,增长了20多倍,其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防护林面积由1990年的440公顷增长到2007年的13132公顷,增长了近30倍,(此处插入图17,内容请见新华社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注24)。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国家和西藏地方对西藏生物资源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规划和方案,有效地保护了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西藏自治区建立了森林公安执法机构,在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交界处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藏羚羊为主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盗猎行为。同时,国家每年投资数百万元用于西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打击盗猎藏羚羊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并加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盗猎藏羚羊情况已基本得到控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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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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