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进场费潜规则:法律“无奈” 喝者“受伤”(1)

2009-4-29 8:54:12 《华夏酒报》 陈东升 李中 评论(0人参与)

  据《法制日报》报道  浙江省工商部门近日连续查获几起酒水商业贿赂案。据悉,这仅仅是整个行业的冰山一角,其背后隐藏着由来已久的行业潜规则:厂家和供应商为开拓市场,支付“进场费”、“管理费”、“促销费”、“展示费”等给零售商,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最终的冤大头却是消费者——因为所有的经营成本全都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



  一家大型酒店的酒水饮料独家供应权,一年价值50万元。

  一家酒业贸易公司凭“进场费”打开销路,葡萄酒身价暴涨近10倍,30元一瓶的葡萄酒卖到了320元。

  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和温州市工商部门相继查获的酒水商业贿赂案,揭开了行业潜规则的“冰山一角”。

  酒水“进场费”这个潜规则到底有多深?

  “买断”之风无所不在
   
  在许诺不透露姓名的前提下,温州一家贸易企业的一名采购员给记者讲述了其中的内幕:

  一般酒店酒水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在1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40%左右。其中,主要厂家或经销商要支付少则几万元、高则数十万元的“进场费”、“赞助费”、“宣传费”。而支付得起“进场费”的,一般不是低端或市场认知率非常低的品牌,因此“进场费”争夺战往往都在中间档次的酒水品牌中最为激烈。

  以超市为例,酒水品牌知名度高低决定了“进场费”高低,一般是知名度高的“进场费”相对低点。

  “对于酒店而言,确定让哪个品牌的酒水进店销售,不仅要看这个品牌的消费者认可度,更要看经销商许诺的返利率大小。这样算下来,酒店酒水进价其实更低,利润空间非常诱人。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酒店难以实施消费者自带酒水的主要原因。”这名采购员说,“有关部门曾三令五申禁止商业贿赂,也多次打击整治,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厂家心甘情愿被潜规则左右呢?没办法,如今的酒类产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竞争相当激烈,拿下这些‘销售终端’,就意味着打开一扇通往市场的大门。”

  在这种潜规则的驱使下,个别地方催生了“酒水掮客”,一些酒店采用“酒水招标”,将酒水供货权通过竞价招标形式包给外界竞标人,再由竞标者充当“酒水掮客”,向酒水经销商待价而沽。这些“酒水掮客”实力很强大,有的甚至一口气就承包下了四五家酒店。有了“酒水掮客”的参与,酒水经销商销售成本也跟着“水涨船高”,可一旦“酒水掮客”溜之大吉,经销商的投资就打了水漂。

  这位采购员无奈地表示,如今的潜规则愈演愈烈,酒水消费量较大的大酒店、饭店、咖啡店、茶室及KTV娱乐场所等消费终端,成为商业贿赂“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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