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纳入河南省县级以上政府政绩考核内容

2009-4-7 8:29:31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郑州4月3日电(记者秦亚洲)从5月1日起,促进就业将成为河南省县级以上政府政绩考核内容。河南省省辖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未完成年度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将受到上级人民政府的通报批评。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中和3日在《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将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促进就业投入提供稳定的制度保证。该《条例》针对河南省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不规范、职业教育培训相对滞后、下岗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以及促进就业工作职责不明确,有关政策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规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从法律层面上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主要包括就业促进措施、创业促进措施、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部分。

  令人关注的是,《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中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经过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将于5月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1日正式实施。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