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喝瓶装水请注意辨认塑料瓶

2009-5-13 18:14:55 评论(0人参与)

  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就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不过一些规模较少、条件达不到取证要求的生产企业,为了赚取巨额利润可能暗地里利用再生料生产销售。

  随着天气转暖,瓶装水的销量逐步上升。不过近日发现,许多消费者并不关心装水的塑料瓶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未取证的塑料瓶有可能是再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瓶本身就十分不卫生,如果用它来装水,瓶中携带的有毒有害物质就会通过水传染给人体,对人体器官造成慢性损害,长期使用甚至可能致癌。

  据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塑料瓶被列入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质监专家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瓶装水时要仔细观察,合格的瓶装水桶外观比较透明光滑,瓶体呈淡蓝色或白色,无杂质,无黑点,用手指敲击瓶壁声音清脆,韧性较强;一般采用无毒塑料瓶包装,瓶型优美、做工精细。而一些利用废旧瓶料、旧光碟、医用废弃输导管等制成的塑料瓶,外观粗糙呈暗蓝色或乳白色,透明度较差,瓶壁有杂质和斑点,声音沉闷,易开裂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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