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高管腐败案后启动第四次产权改革

2009-5-24 11:15:44 证券日报 李冰 评论(0人参与)
  随着王效金案的终审,持续近两年之久的古井风波算是画上句号。

  5月21日,古井贡酒公告称,古井集团将于本月21日至6月18日,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40%股权,挂牌价格为4.65亿元。

  这次是股东古井集团启动了第四次产权改革。

  5月21日记者致电毫州市国资委国资部门,其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已经开始挂牌了,希望能招揽到好的企业,国资委这次真的下了不少功夫,希望这次产权改革能顺利。”

  古井集团剩下60%股权还未有处理方案

  亳州市人民政府目前持古井集团100%股权。古井集团持古井贡酒61.15%的股权。古井集团改制可谓一波三折。2005年11月,古井集团100%股权以10.8亿元的低价挂牌转让,但无人中标;2007年1月,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无果而终;2007年2月17日,股权挂牌工作再次启动。最后由于与中标候选人在商务谈判中无法达成一致,第三次改制流产。

  5月21日记者多次致电古井贡酒董秘、经理等高管的电话但却一直无人接听。

  “当前,集团职代会已经高票通过了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集团有关负责人对外宣称,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及公司实际,集团全力推动和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此次古井改制先实行全员身份置换,然后吸收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员工和投资合作伙伴、经销商、供应商等入股,实施股权多元化,最终实现国有股的全部退出。

  但值得注意的是,前两次古井集团转让的是100%的股权。此次,古井集团仅转让了40%的股权。其余60%股权如何处理似乎仍然是迷?

  “我们也在按照国家的政策在走,最后实现全部退出。”但是为什么以往100%转让这次却只转让40%,国资委该名工作人员只称这是上面的决定具体原因不知道,并未说太多。

  尽管亳州市政府谨慎地三缄其口,但显然,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正在古井集团内部大刀阔斧地进行。

  而这场变革的主导方正是亳州市国资委。

  7硬性条件制约

  亳州市国资委称:纯公开“选婿”没有内定企业

    据了解,此次挂牌,古井集团提出受让方应具备七个条件。主要包括: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有投资与产业经营的经验,具有长期投资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记录,承诺成功受让后全力支持古井集团继续发展以白酒为主的产业;须具有充足的财务实力,近3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18个月内投资2亿元以上人民币,完成古井集团所属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热电技改项目,并新建成一个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较高利润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能够有效地使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获得发展。

  同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不以任何方式提出改变古井集团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注册地、纳税地、原产地注册保护和“古井贡”商标的注册保护,不以任何形式淡化或弱化“古井贡”商标。

  此外,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功受让后,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古井集团股权。

  那么是不是,亳州市国资委已经选定了“夫婿”,所以才定下了这么多规矩呢?

  “不是这样的,现在上面是真的想把产权改制的事情弄好,帮助古井贡酒更好的发展,没有内定一说。”亳州市国资委的内部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了否认。

  对于以往几次古井贡酒产权改制的失败原因,毫州市国资委内部人员并未对记者吐露太多。

   但是众所周知,由于产权不清、经营状况下滑,早在2003年年底,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就开始谋划古井的改制之路。

  曾经的改制倒在了贿赂面前?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2004年,王效金公布了MBO(管理层收购)方案是:古井集团将不良资产剥离,保留优良资产,经过评估作价,以净资产为基数,转售给深圳万基集团60%股权,余下40%在内部分配。根据该方案,员工根据公布的细则计算出,王效金一人拿到1000万股权,古井集团党委书记杨光远则获得700万的股权。由于职工认为此种分配方式严重不公,加之国家对MBO政策转变,该方案最终作罢。

  事实上,国企的MBO改制造就一批富翁。如TCL的李东生因为成功MBO和企业上市,其个人资产达到11亿元。

  国有企业的领导者们均因此蠢蠢欲动,健力宝的李经纬提出管理层自筹资金买下健力宝内政府持有的股份,但被三水市政府拒绝,他本人于2002年底因为贪污及转移国有资产被监视治疗。2004年,伊利的郑俊怀和其他高层,因挪用公款MBO而入狱等等。

  王效金最终是因为被举报而倒在古井改制的路上。

  2007年4月古井贡集团前董事长王效金在家里被纪委部门直接带走,同年8月,就传出万基董事长陈伟东涉嫌03年与古井贡酒谈判股权转让事宜间行贿。

  陈伟东被传调查似乎只是古井贡酒些列调查中的一个插曲。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

  2009年2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裁定维持原审无期徒刑判决。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玉秋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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