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5月30日电(记者邓伽)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6月1日起,海南将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省内异地处理。即所有机动车辆在海南省任何地区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选择在该省公安交警部门所设的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此举将大大减轻交通违法当事人的负担,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
据介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异地处理,是指交通违法行为不指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可以在异地处理的一种违法处理工作模式。异地处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及一般程序处理、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无异议、仅处以罚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海南省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具体规定包括,所有机动车(包括注册地为省外的机动车)在海南任何地区发生的仅处以罚款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实行异地处理;注册地为海南的车辆在其他省份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通过全国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网转递到海南省公安交管部门的可在海南省内接受异地处理;注册地为省外的机动车辆在省外地区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在海南省接受处理;接受异地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需给予如扣车、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理的,由该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执行。
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跨区域流动性大幅增强,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异地处理的矛盾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越来越突出。由于当前我国公安交通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辖,财政税收政策也采取分级管理,这给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带来了体制机制上的阻力和困难。为此,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据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投入10多万元聘请省外相关科研机构开发全省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必需的系统软件,并得到海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