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特色商品成长计划”让旅游商品市场告别“小、散、乱”

2009-6-4 8:02:28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贵阳6月3日专电(记者王丽)到景区旅游的游客总喜欢选购一些特色旅游商品,可是不少小作坊生产的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影响旅游环境。为改善这种局面,贵州省推出了“特色旅游商品成长计划”。

     据了解,近年来贵州旅游商品产业初步形成了以银器、蜡染、刺绣及乐器为代表的民族传统文化旅游商品和以木(竹、石)雕、编织品、特色食品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旅游商品品种达1000多个,2008年贵州省旅游购物收入达到112亿元,占旅游业总收入比重达17%。

     为解决旅游商品工艺落后、产品档次低、市场混乱等问题,贵州省政府日前制定了“旅游商品产业振兴计划”,提出到2011年,全省旅游商品销售收入达到130亿元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年均增长20%以上,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22%左右。

     为此,贵州将实施“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成长工程”和“万户小老板工程”,充分发挥现有旅游商品骨干企业的优势,加快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市场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从2009年起,全省每年重点扶持50户旅游商品优强企业。

     贵州还将实施特色旅游商品成长计划和品牌塑造计划,加强研发、设计、生产、经营服务,加快推进特色系列旅游商品的成长、成熟和市场化。注重本土品牌培养,强力塑造“贵州名匠”“贵州名创”两大旅游商品品牌,每年从其中筛选20至30个旅游商品予以重点扶持,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商品品牌。

     此外,贵州还将推进旅游商品产业认证体系建设和旅游商品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根据全省旅游商品分类和特点,结合各行业的规范标准,逐步建立完善检验、检测和认定的标准体系,并以此作为行业管理和政府支持的主要依据。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