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人士踊跃为葡萄酒经济年会献策

2009-6-8 13:14:26 《华夏酒报》 苗倩 评论(0人参与)
  受进口葡萄酒文化影响,国内一些消费者对国产葡萄酒产生了“非正宗”的消费价值偏移,而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的举办,就是要真正挖掘中国葡萄酒风格,将其固化并形成中国葡萄酒独具特色的消费吸引。自5月初“2009第三届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启动以来,其受关注度不断攀升,葡萄酒生产企业、经销商及业内专家不断向《华夏酒报》致电或发来传真,咨询葡萄酒经济年会的相关情况。

  一位来自广州的经销商告诉《华夏酒报》记者,“希望通过此次年会的良机,与各地葡萄酒经销商互相交流拓市经验,增强与各大特色产区的葡萄酒企业交流与合作。”

  甘肃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实质上,在我们的土地上,同样有特色产区,能够酿制出优质葡萄酒,有长久以来形成的葡萄酒文化,我认为,这就是中国风格。”业内人士普遍做出积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回应:在金融危机下,《华夏酒报》适时举办第三届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将提振行业信心,凝集酒业力量,共同推进中国葡萄酒的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著名葡萄酒专家郭松泉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华夏酒报》以专业前瞻性的视角与思维,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并以寻找中国葡萄酒风格——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葡萄酒业为主题,将夯实当前中国葡萄酒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基础,同时有利于国内葡萄酒业的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了《华夏酒报》一直贯彻的‘专业、权威、公信力’的办报宗旨。”

  在充分听取这些声音的基础上,《华夏酒报》将在本次经济年会上进一步加强对中国葡萄酒个性的研讨分析,力求为企业探寻出以“中国元素”抵御金融危机的途径,并借此引领新一轮行业创新。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刘震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