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经纬:酒鬼酒不会随便加价

2009-7-29 14:22:43 人民网 邓义波 向慕林 评论(0人参与)

  人民网7月29日长沙电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保持20%从价税率不变的前提下,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酒企实际销售价格的50%,其中大型酒企不得低于60%。

  《通知》下发后,长沙部分白酒经销商向记者透露,目前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酒的批发价格均有20元—50元不等的涨幅。他们称,零售价格的上调只是时间问题。记者在长沙市仙各大超市烟酒专柜发现,目前一线白酒市场暂未涨价。

  湖南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主要给各大超市供货,公司经营的多个高端白酒品牌批发价格都有20—50元的上涨。他同时表示,月底都是市场货源比较紧张的时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批发价格。在他看来,此次消费税新规的出台是批发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记者先后走访了家润多、步步高、家乐福等超市,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均暂未接到诸如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白酒的相关调价通知。

  “目前长沙各大超市的白酒基本上都从经销商处拿的货,超市高端白酒的零售价格要比批发价格高很多,如果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话,最终超市的零售价格肯定也将随之上调”,针对零售价格目前还未上涨的情况,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

  “酒鬼酒不会因为国税总局出台《通知》就加价,酒鬼酒不会把税收转嫁到消费都头上。”7月29日,记者就《通知》出台后酒鬼酒的价格走向电话采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韩经纬时,他斩钉截铁地说。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