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标签标注适合任意人群喝 违规发布广告被查处

2009-8-1 14:25:42 南国早报 黄启超 胡思进 评论(0人参与)
      眼下,在各类烟、酒等商品外包装上,倡导健康适量使用的警示语比比皆是;而桂林一酒厂却反其道而行之,竟在酒标签上标注了“适合不同人群随意饮用”字样,引来了众多市民投诉。7月30日,桂林工商部门依法对该酒厂进行了查处,要求酒厂召回所有不规范标注的产品,并处以相应罚款。

7月21日,桂林市工商局七星(高新)分局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一些市场出现了一种由桂林六顺酒厂生产的“养身酒”,在标签上竟然印着“适合不同人群随意饮用”字样,这岂不是鼓动人们无节制饮酒吗?接到举报后,七星(高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的市场和酒厂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工商部门查明:六顺酒厂在“养生酒”标签上印有“适合不同人群随意饮用”字样,违反了《酒类广告管理办法》“酒类广告不能鼓动、倡导、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规定。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酒厂建厂仅几年时间,但却在酿制的“漓象”牌三花酒外包装上宣称“贵宾专供、十六年陈酿”,此举属虚假宣传。

据桂林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国家标准要求,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必须贴有劝酒警示语。六顺酒厂的酒瓶标签不仅没有劝酒警示语,甚至在标签印上“适合不同人群随意饮用”字样,公然鼓动、倡导、引诱人们无节制饮酒。这种违法行为是弃德牟利,实不可取,酿酒企业要引以为戒。

据此,七星(高新)工商分局对六顺酒厂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召回标注有不适广告语的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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