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点燃了白酒涨价的导火索?(2)

2009-8-12 8:28:29 《华夏酒报》 吕庆福 刘翔霄 评论(0人参与)

  声音

  “五粮液2008年的利润是68亿元,上交税收就达40亿元。现行税收政策并不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五粮液集团公司总裁唐桥认为,国家从量从价计税的本意是为了抑制粮耗,但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大伞下,小酒厂偷税、漏税严重,而骨干企业税赋过重。
   
  “白酒因品种、构成等产出方式不同,成本和税收也应有别,而现行税收政策却是一刀切的办法。其结果是严格依法纳税、照章经营的大企业不愿去做中低价位的白酒,因为生产一瓶亏一瓶。而一些小企业,为了生存,就不得不逃税,甚至制假造假。”
  ——剑南春集团公司董事长乔天明举例说,四川一年产酒150万千升,6个名酒企业的产量只占20%,但6个名酒企业所交税收却占了四川白酒行业税收的90%。除去价格因素,这么大的差额实际上是被中小企业漏掉了。
   
  “如果卖4元一瓶,去除成本,实际上要亏1至2元。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就偷税漏税,甚至做假酒。”
  ——泸州老窖董事长谢明算了一笔账:中小企业生产一瓶一斤装的白酒,要交增值税0.4元,消费税1元,从价税1元。
      
  “大型酒企是本次调整的重点,但由于酒品众多,仍然存在可以回旋的余地。预计最终落实规定时,所有酒种不会都按照70%的上限核定税基。”
  ——长江证券行业分析师邵稳重认为,消费税调整后,白酒企业或选择合理避税,或通过提价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目前贵州茅台等高档白酒市场已呈现供不应求之势,提价的可能性非常大。
   
  “大型白酒生产企业利润空间很大,不应把征税作为涨价的借口。”   
  ——贵州省国税局总经济师付巧晨表示,国家出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打击白酒生产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其纳税行为。
   
  “一些消费者预计茅台、五粮液等要涨价而跟风购买,是消费心理不成熟的表现。”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教授说,国家调整白酒消费税是对税收来源结构的一个调整,烟酒属奢侈品的范畴,且易对身体造成危害,国家需要指导并限制其发展。该办法的出台既能实现调控经济的目标,也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奢侈品和生活必需品有区别,有价值基础的奢侈品价格必然按照市场规律越来越高。总之,价格是该高的高,该低的低,决定因素在市场。希望贵州茅台等大型酒企多开发普通老百姓喜欢的、消费得起的中低档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贵州财经学院国际经济学院院长邱询旻教授认为,长期来看,高档白酒等奢侈品价格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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