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10/一拳和五指

2009-8-14 8:44:00 《华夏酒报》 张海良 评论(0人参与)
  最近,与烟台一企业家交流,我单刀直入地建议,不应分品牌来做,而应咬住主品牌不放松,做强做大。集中优势资源,形成企业运营独有的模式和现象。

  对方企业是一个年销售4亿元左右的快速消费品企业,营销人员近百人,分成4个事业部,分别经营着4个独立的品牌,运营正常。

  对方董事长则坚持认为他的做法是有原理背景的。

  他说:“张老师,你看宝洁不都是分品牌来做的吗?你常说中小企业可以采取跟随选择法,我跟着宝洁走,难道会错吗?”

  是的,宝洁采取的是分品牌的运营方法,但那是宝洁,不同的企业应按不同的方法去做。

  管理无定法,运营无定则,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宝洁、海尔可以做的,中小企业不见得可以做。这是一拳和五指的关系。

  宝洁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两年的时间没有销售。如果换作中国的中小企业,早就扛不住了,但宝洁却推出了“挤占货架”计划,最终全面占有市场。

  因此,分品牌运营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背景:一是战略行为,可以十年不赢利;二是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

  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时间是中小企业最大的成本。中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小企业应该在单位时间内图谋更大的回报,即:集中资源,形成拳头,重拳出击,自有效果。

  如果我们不是拳头,而是摊开手掌,五指单独行动,则每个都没有力度,不能形成市场打击力。表面上虽然有小小收效,但不是科学行为。

  如果五指之和等于“五”,那么,形成拳头则是“十”。如果该企业将四个品牌合四为一,突出主品牌,集合实力形成拳头,再出击的话,则其年绩应是原有效果的两倍甚至更多。

  兵法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亦是同样的道理。

  毕竟,分品牌运作不见得都是奶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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