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酒集团的“进”与“退”——“皖酒”商标被侵权案妥善解决(2)
大局出发的“退”
2008年11月10日,“皖酒”商标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开庭,法官在听取了双方企业出庭人各自陈述后表示将择日宣判。
今年7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除蚌皖酒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诉争的呈“品”字型的“徽皖酒”白酒商品包装装潢外,安徽皖酒集团也放弃了对蚌皖酒公司的赔偿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书的第二条也明确了“如发现蚌皖酒酿造有限公司仍在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诉争中的呈‘品’字型的‘徽皖酒’白酒商品包装装潢,或者在市场上仍发现有合肥蚌皖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并于2008年6月以后投放的诉争的呈‘品’字型的‘徽皖酒’包装装潢白酒商品,合肥蚌皖酒酿造有限公司赔偿安徽皖酒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人民币”。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同业竞争的白酒企业,皖酒集团选择了“退一步”,当然,其也寄希望于蚌皖酒公司按照约定共同开发维护白酒市场。不过,某熟悉内情的人士表达了他的担忧,这种经过法院调解的结果看似皆大欢喜,其实也暗含疑窦。
事实上,法院并没有明确蚌皖酒司侵权,只是勒令其“品”字型的“徽皖酒”白酒商品退出市场,这是否表示认同“徽皖酒”商标的合法性并允许其以其他形式的包装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在调查中,《华夏酒报》记者注意到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白酒企业的保护性心理,但前提是必须要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合法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权益放到第一位,否则行政干预的后果只能让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恶化。
此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苏鲁豫皖中只有安徽白酒尚没有形成集约化发展态势,安徽白酒各自为战,行业集中度低。
如今,作为徽酒老大的古井正在通过资本力量力图重新进入白酒“第一阵营”中,口子窖在吸引外资上也走在了徽酒的前列,双轮酒业也在挂牌待嫁,作为徽酒中坚力量的皖酒也应该利用资本的力量在这一轮竞争中跟上对手的步伐——或许皖酒集团可以对蚌皖酒公司甚至其他优势白酒企业进行资本整合,当然,这也需要当地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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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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