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变更获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的提示性公告

2009-8-19 9:04:34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编号:临2009—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今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10日印发并抄送本公司的《关于核准豁免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审核,核准豁免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增持本公司6,754,71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29,76166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1、本次国有股权变更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总股本没有影响。

  2、本次国有股权变更完成后,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由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6,952股,占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总股本的45.32%,变为持有本公司股份129,761,668股,占总股本的47.81%, 宜昌西陵酒业有限公司和宜昌溢美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本次国有法人股股份持有人变更,理顺了产权关系,维护了国有权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变更各方均不会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4、本公司将对本次股权变更的后续进展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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