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结算源于“需求基础”

2009-8-25 7:45:12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专电(记者姜锐、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24日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跨境结算业务的推出,源于有需求又有基础。

  李波认为,“有需求”是指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同时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也比较大,所以国内的一些企业,包括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都有这样的呼声,希望用人民币结算。

  “有基础”是指自1996年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以来,已积累十几年的经验;另一方面,几年来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港澳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开展也提供了相关经验;此外,边贸人民币结算也有一定的经验。有了一定的基础,推出这个“试点”也较有准备。

  李波介绍说,目前实行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模式、人民币购售和资金拆借、贸易真实性审核、出口退税的政策、国际收支申报和人民币对外负债登记,以及总量控制、信息共享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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