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消费者须防“啤酒炸弹”。

2009-8-25 10:58:52 黑龙江晨 马添伦 评论(0人参与)

  近日,记者从消协了解到,6月份以来,有关啤酒瓶爆炸引发的伤害纠纷达10余起,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啤酒时应谨防“啤酒炸弹”。

  日前,哈市徐先生购买了一瓶啤酒,在回家的路上发生爆炸,其右小腿被炸伤,后因赔偿数额与销售方发生争执而向道里区消协投诉,经调解得到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在8月初,李先生在一家小店里买了几瓶啤酒,就在要开启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左手炸伤。

  “啤酒瓶爆炸引发的伤害纠纷逐年增多,尽管消费者都得到了赔偿,但身心受到的伤害,是钱无法弥补的。”道里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尽量到证照齐全、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啤酒,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商家有相应的履行赔偿能力;认清“B”瓶标记,消费者购买时,要验明啤酒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是否打有专用标记“B”和生产日期等标识;提拿啤酒时,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开瓶,更不要用筷子或在桌子边角撞击和用牙齿开启;喝啤酒时不要将啤酒瓶放在餐桌底下,以免被人打翻导致啤酒瓶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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