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特酒公司职工“监守自盗”

2009-9-14 10:21:40 宜春新闻网 聂焱如 陈永平 章芳 评论(0人参与)

  利用自己在酒厂工作的便利,江西省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的几名职工,联合外人一起偷盗酒瓶、酒盖等包装材料,然后在外装进别的酒伪造成四特酒牟利。9日,樟树警方成功摧毁这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及时为企业铲除掉了一大祸害,避免造成更大财产损失。

  据警方介绍,今年8月18日,樟树刑侦大队接到江西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报案,称当日发现公司净水厂车间里酒瓶被盗。经过进一步核查,同一品牌酒瓶塞和包装盒也被盗120套,涉案金额一万余元。

  接报后,刑侦大队组织两个中队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侦查,发现该公司包装车间职工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紧紧围绕丁某开展侦查工作,办案人员又进一步确定了该公司职工杨某等人也有作案嫌疑。

  9月9日,警方采取抓捕行动,分别在该公司水厂、车间、仓库及酒类销售店和货车停车场等地,将杨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而犯罪嫌疑人丁某闻风潜逃,警方已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经警方调查,杨某(男,44岁,家住樟树市药都北大道26号)、涂某(男,45岁,家住樟树市洲上街11号)、熊某(男,22岁,家住樟树市閤山镇原种场宿舍)、华某(男,40岁,家住樟树市朱紫街61号)分别系四特酒公司公司水厂职工、成品酒仓库仓管员和保安,而李某(男,31岁,家住樟树市义成镇前坑村委李家村)和皮某(男,25岁,家住樟树市鹿江街办大路口村)是个体酒类销售商和个体货运司机。

  今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某利用其原来在四特集团包装车间工作的关系,先后伙同犯罪嫌疑人杨某、熊某、华某、李某、涂某利用在四特酒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及李某、皮某销售、开车运输的便利,多次在公司盗取酒瓶、瓶塞及包装材料等,价值两万余元。此外,犯罪嫌疑人丁某还伙同李某用盗来的酒瓶及包装盒,伪造四特酒非法获利五万余元。

  目前,对于该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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