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琪 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原蓬莱市委书记
个人简历:
刘树琪,男,1957.10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厅级干部。原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蓬莱市委书记,现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1974.7-1975.12 乳山县午极公社南庄大队知青;
1975.12-1980.1 乳山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0.1-1985.12 烟台地(市)委宣传部干事;
1985.12-1988.12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8.12-1991.6 烟台市委宣传部调研室主任,副县级巡视员、调研室主任;
1991.6-1996.8 烟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党组书记;
1996.8-2000.1 蓬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0.1-2002.5 蓬莱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兼党校校长;
2002.5-2006.12 烟台市委常委,蓬莱市委书记兼党校校长;
2006.12至今 烟台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主要业绩:
在蓬莱任市委书记期间,刘树琪带领一班人运用战略眼光和思维结束了蓬莱葡萄产业无序发展的状态,把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当作一二三四(文化)产业的复合体、作为“百年立市”产业和“富民产业”来精心培育,一大批学习型干部成为葡萄与葡萄酒方面的行家里手,进而引领国内葡萄酒产业的潮流与国际先进理念迅速接轨,推动了中国葡萄与葡萄酒生产水平向前迈出一大步。
在其直接推动下,提出了“世界七大葡萄海岸”的概念,设立了山东省首家葡萄与葡萄酒局、葡萄酒行业协会,率先打造“蓬莱产区”品牌,短短几年时间使蓬莱发展成为我国首个“中国葡萄酒名城”及国内乃至国际葡萄酒行业最具活力、魅力和潜力的产区之一。在蓬莱市共发展葡萄基地13万亩,引进和培育葡萄酒企业53家,年产优质葡萄酒10万吨,占全国葡萄酒产量的五分之一,成为中国葡萄酒最大产区。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每年为蓬莱农民增加收入4.5亿元,带动了4万户农民增收。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重要论文:
1. 《求是》杂志2006年第03期发表了署名文章《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详细阐述了蓬莱发展葡萄及葡萄酒产业的经验做法。
2. 《中外葡萄与葡萄酒》杂志2006年04期发表了专访文章《蓬莱—中国葡萄酒名城》。
3. 《中国酒》杂志自07年第9期至08年第12期,已连续刊发了16期《我看中国葡萄酒业》署名文章。
主要荣誉:
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奖、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促进人类和平杰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于2006年荣获由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和中国农学会联合举办的“葡萄与葡萄酒行业杰出贡献奖”,是全国20位获奖人员中唯一一位党政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