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9月6日专电(王玉萍、温海龙)“12时退房,超过12时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时加收1天房费”,这一被指为霸王条款的行规,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被删除。
9月4日,在福州市多家酒店,如提出申请,酒店的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客人一般都可享受延迟退房待遇,最迟到下午2时。
福州市一些经济型酒店则为会员开辟了“绿色通道”。如家酒店屏西店、汉庭酒店五一路店工作人员表示,普通消费者是12时退房,普通会员的退房时间可延迟到下午1时,金卡会员则可以延迟到下午2时。“如果房间不紧张,普通消费者超时1小时退房也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
星级酒店在房间充足的情况下也可延迟2小时退房。香格里拉、世纪金源大饭店、福州大饭店、西湖大酒店、美伦华美达、最佳西方财富等星级酒店基本都是12时退房,如果消费者有推迟退房需要,需向大堂经理申请,如果当天的房间不紧张,则可以适当延迟一两个小时。
福建省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邹子平表示,从1998年以来,由于长期供过于求,福州50多家高档酒店已有六成先后实施了“延时退房”,并未固守“12时退房”这一行规。
今年6月份,全国50个城市酒店推行延迟退房制度,温泉大饭店、世纪金源大饭店、福州大饭店、阿波罗大酒店、景城大酒店、最佳西方财富酒店、聚春园大酒店、福州大酒家等8家酒店也参与了该活动,实施效果还不错。
“‘12时退房’的行规被打破,这对很多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酒店管理教研室主任林建斌表示,延迟退房并不会给酒店增加额外的运行成本,这种人性化和贴心的服务反而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入住,最终产生酒店和消费者“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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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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