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立案查处“御龙液”酒广告

2009-10-21 8:13:52 重庆晨报 杜海 评论(0人参与)

  19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涉嫌非法集资6000万的重庆天颐味实业有限公司因利用户外媒体非法发布“御龙液”酒广告,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御龙液”酒广告违法

  以杨书生为法人代表的重庆天颐味实业有限公司,依托其所属的“天一超市”、“御龙液酒业集团”和“御龙液酒业商贸公司”,以高回报为诱饵,采取“消费充值卡积分兑现金和假借招聘白酒销售代理商高额返现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大量吸收资金达6000万。

  昨日,市工商局表示,重庆天颐味实业有限公司利用户外媒体非法发布“御龙液”酒广告被立案查处。

  立案查处广告138件

  据悉,工商部门在8月底开展此次户外广告整治以来,对严重违法广告行为立案查处138件。依法拆除更新了一批部分不符合“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的广告画面,拆除户外广告画面408幅(含条幅),更换了197块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或画面污损、残破的户外广告画面。拆除了招牌广告画面533幅,更换了招牌广告画面287幅。清查登记登记显示屏广告14个。

  5类广告严禁发布

  市工商局表示,我市目前已经全面暂停对主城区户外广告的审批、备案,整治工作结束后重新启动审批。届时将严禁发布有不良政治倾向的广告;严禁发布女性衣着暴露,含有性暗示,画面内容低俗的广告;严禁发布曲解含义、偷换概念的广告;严禁发布滥用谐音,生造词语,汉字使用不规范的广告;严禁发布假借60周年和其他节庆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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