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57证券简称:ST银广夏公告编号:2009048号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26日,本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未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审核意见的议案》(详见监事会决议公告)。董事局现就监事会反对理由中涉及的情况说明如下:监事会反对理由一: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6日起已经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实际控制人的表述与事实不符。是否实际控制人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董事局说明:自2002年3月起,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9年9月10前,公司现任9名董事中有4名董事声明与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现任5名监事中有3名监事在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公司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自2002年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本公司起任职至2009年8月5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未派任公司董事亦未参与公司经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有1人担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且声明与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声明与浙江长金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我公司认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30日前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会反对理由二:对关联方认定不符合实际,导致对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董事局说明:2009年1月20日,本公司在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62%股权被司法拍卖,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拍得该股权,成为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而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30日前亦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前任总裁金爱军先生(2009年8月5日经本公司董事局批准辞去总裁职务)兼任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前任副总裁卢大晶先生(2009年4月27日经本公司董事局批准辞去副总裁职务)兼任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现任监事马国庆先生担任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董事。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一)、(二)、(三)款、第10.1.5条第(二)款、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21起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其支付资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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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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