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广告登上醉驾警示牌 网友质疑自相矛盾

2009-10-9 6:25:23 大河网 评论(0人参与)

交警提示与酒广告同居一块警示牌

牛气冲天的酒厂 交警叔叔帮忙做广告

     10月6日上午,网友“fengshenn”在大河论坛发帖,向网友们展示了这两块树立在开封市大梁路医药大厦红绿灯附近的搞笑提示牌。

      第一幅广告牌,上半部分让人看后十分舒服:“开封交警温馨提示,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旁边还有一英姿飒爽的卡通交警手指前方,再往下看,却写的是“XXXX(一酒品名字),液体黄金。”

      第二幅广告牌,上半部分写着:“开封交警提醒您,本地车辆请绕行晋安路、东京大道,谢谢合作。”下半部分赫然又是某酒品的宣传广告。

      网友“fengshenn”对这两个广告牌的出现十分不解:现在全国的“交警叔叔”都忙着查处酒后驾车的,可是在我们古城开封最醒目的路口,有着这么一幅公安部门设立的广告牌,可称得上新版“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了!“交警叔叔”给个提示,你们到底是严禁酒后开车?还是提倡开车喝酒呢?”

      网友质疑 交警队连块指示牌也需要赞助

      帖子在网上发出后,很多网友都表示质疑和不可理解,“交警队连块指示牌也需要赞助?”,一网友愤怒地表示。

      网友“含泪”:交警穷啊,没福利啊?!

      网友“蔚蓝”:这样做肯定不合适,难道开放交警队连块指示牌也需要赞助吗?纳税人的银子是不是都让交警下班喝酒啦?

      网友“多喜爱”:一个酒厂胆子再大也不敢做那么多牌子放开封大街上,肯定是交警队同意的吧。

      网友“不爱白菜”:看着太让人别扭了,这个交警队真有经济头脑,给酒厂做广告。

     开封交警支队:还不知道有这样的牌子

      10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封交警支队,把网友们反映的情况向他们做了说明。开封交警支队接电话同志感觉很诧异,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有这样的牌子,得知广告牌位置后,他们说马上去看下是怎么回事,问清楚后再给记者回话。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这两块警示牌如何处理,本网记者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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