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企业制胜的利剑

2009-10-9 8:25:58 《华夏酒报》 陈放 评论(0人参与)
  根据笔者多年做营销策划的经验认为,对企业来说,营销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

  营销就如企业在战场上的一把利剑,不仅要善于将剑磨得锋利,更要在关键时刻,有敢于“亮剑”的勇气。

  企业在营销中要敢于主动出击,利益在先并不是市侩,哪个做企业的不是为了盈利?各种营销策略,各种广告打法层出不穷,从4P、6P到现在4C的转变,无疑都是跟随市场的发展,满足顾客的需求,最终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

  在为某个企业或某种产品做策划的时候,应聚焦其亮点、特色,找到产品及企业的一个爆点进行主攻,将广告做响,将产品做亮。

  如王老吉,作为一个老品牌,其之所以多年来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发展总是不愠不火,就是因为没有找到一个能真正引起消费者兴趣的点。

  起先,作为凉茶的王老吉并没有被众多消费者所接受,因为凉茶可喝可不喝。但近几年来,王老吉找到了产品的爆点,开始主打“怕上火,喝王老吉”,击中了人们心理的要害——怕上火,这就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想不引爆都难。

  另外,笔者总结了以下做广告的12个要点:1.树立权威,2.流行,3.赠言,4.热卖,5.煽情,6.恐吓,7.促销,8.承诺,9.神秘,10.新闻炒作,11.八卦,12.诱导。

  尽管上述12点要素在广告中已经被广泛应用,但有些方法还是要适当、适量,过多过猛的炒作、八卦,或是“恐吓”会导致消费者的厌烦;过于煽情或是玩神秘会使人们失去了关注的兴趣;太强烈的热卖或是促销也不免让消费者产生“次货”的联想。

  所以,任何一种营销手段或方式都要有一个点,就像物理学中的临界状态一样,让其发挥到极至又不起反作用。只要把握住那一点,营销就能像一柄利剑一样,让企业“驰骋”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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