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克良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
1939年4月24日出生于江苏省南通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64年9月,季克良从无锡轻工业学院食品系发酵专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分配到贵州省茅台酒厂工作。进厂以来一直从事茅台酒的生产技术、科研、质量管理等工作。曾任技术员、生产技术科科长等职。1981年任副厂长、工程师,1983年至1985年任厂长,1985年至1986年任总工程师(正厂级),1987年至1991年任常务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正厂级),1991年至1996年12月任厂长兼厂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茅台酒2000t/年扩改建工程副指挥长,1997年1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1998年5月起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
季克良同志是全国第四届、第五届评酒委员,中国白酒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轻工企协常务理事,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党代表,贵州省七届政协常委,贵州省第八届、第九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八次、第九次党代表。1990年获贵州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称号,1991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知识分子,1992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1995年被评为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1995年被评为中国商界十大风云人物,1999年1月获贵州省首批有突出贡献的省管专家称号,1999年4月获贵州省国有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称号等。著有《白酒的杂味》、《茅台酒的电导与老熟》、《茅台酒风味及其工艺特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点》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