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同意办婚宴的顾客自带酒水,却未提供开瓶服务。为此,新人拒付餐费,被酒店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为新人在当时未提出开瓶要求,判决他们支付婚宴费用。
今年4月2日,新郎曹先生与融金酒店签订婚宴合同,约定了7桌婚宴,曹先生支付了4650元定金。5月23日,曹先生在该酒店举行婚礼,总费用为18550元,但剩余的费用曹先生却一直没有支付。酒店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曹先生支付婚宴费13900元,并给付滞纳金2780元。
曹先生称,婚宴上自带了7箱啤酒,每桌一箱,但服务员却一瓶酒都没给开。酒店曾表示愿意减免部分餐费,但后来又反悔,因此他不同意按对方要求的金额支付用餐费。融金酒店表示,婚宴过程中曹先生及婚宴的客人中,没有人要求服务员开酒。而曹先生则认为自己带了酒,融金酒店自然应提供开瓶上酒服务。
法院认为,曹先生在接受酒店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对服务的方式提出要求,但如果他怠于行使这一权利,融金酒店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按通常情况提供服务即可。因此,曹先生以酒店未给自带酒开瓶为由不支付婚宴费的做法不当。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