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自然,不适合做一个城市人。现在,一有休假,我就喜欢往家乡奔。踏上归乡的列车,随着路边熟悉的景象一一晃过,心也就越来越靠近家乡,越来越踏实。只有在那片土地,才会找到真正的自我。
尽管家乡也在变化,但不变的是乡音、乡情。一碗苦茶,远比在星巴克店里喝咖啡自在、舒服;一壶地瓜酒,远比在星级酒店喝茅台更醇香。而且,也不用为睡眠担心,夜里,月色和星辉洒向床头,伴随着蛙声与蟋蟀的弹唱,酣然入梦,一觉到天明。
回家乡,与其说看望父母,不如说是享受父母的VIP服务,好吃的、好喝的,统统会为你呈现。家乡没有那些规矩,只管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可以光着脚丫行走;可以不用为工作烦忧。而家乡的人总是那么热情,好酒好肉招待,临行前还会往包里拼命地塞各种土特产。每当回想离别家乡的那番场景,乡亲们挥手作别,眼睛总会潮潮的,像一个女子。
几年前,对白居易那首《南浦别》“南浦凄凄别,西风袅袅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描述的还不以为然,现在才明白个中滋味;才理会南唐李煜的“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描写的不仅是闺怨,似乎是为我临别而作。
别时容易见时难,更多时候是无奈,家乡是想回也回不去的地方。李清照认为,“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但在我看来,思念是一壶酒,喝完酒,空留壶,思乡之情只会更加浓烈,尤其是在年味已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