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奢侈品?
自2011年1月1日起,茅台酒厂上调出厂价,平均上调幅度为20%左右。例如53度飞天茅台出厂价由499元涨到每瓶619元,同时继续实行“限价令”,经销商普通茅台酒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每瓶959元。这些变化已经引发了“炒茅台股不如囤茅台酒”的风波。
从2006年2月至今不到5年的时间里,茅台酒共发布了5次涨价公告,涨幅平均在10%~20%不等。按照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的表述,涨价的原因包括“茅台酒战略发展的需要”、“兼顾国家、消费者、投资者、经销商和企业的利益”和“解决市场供需矛盾的一个办法”。
不过,茅台高层的种种解释并没有轻易消除民间的非议,相反情况越来越离奇。其后1月10日在北京,一瓶1958年出厂的五星牌茅台以112万元的价格被拍走;3月30日在上海,1979年9月18日出厂的五星牌酱茅台(原包装12瓶装、带装箱单)以58.24万元被买走;4月10日在贵州,13瓶陈年茅台被以30余万元的出价拍走,另外一瓶1992年产“精装汉帝茅台酒”更拍出了890万元高价。
“茅台不做奢侈品。”虽然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如此回应茅台被频繁刷新的拍卖“天价”,但在此前2010年4月23日举行的中国元素奢侈品首届年会上,茅台酒已被评为“最具国际影响力中国元素奢侈品品牌”。
早有业内人士认为,茅台占有不可替代的高端政治资源和酱香型生产的稀缺特点,最有希望成为中国奢侈品品牌。
“为什么拉菲(酒)可以在国内卖很高的价格,而中国更好的酒却不能卖高价?不能只让外国酒挣中国人的钱,中国白酒也要去赚外国人的钱。 ”类似的言论随处可闻。另外的数据是,中国国内1.8万家白酒企业2010年总销售收入只有2700亿元人民币,还不如轩尼诗一家的收入。
“茅台面对的绝大多数是中国的消费者,而拉菲却是面对全球的富豪,两者的情况有着很大区别。”杨凤春说,“国外名酒似乎都很国际化,而茅台却一如既往的‘很中国’,茅台作为中国产高档酒的尊者,其交际功能和身份象征,在其他国家很难实现。”
2009年,茅台的海外营业收入为2.93亿元,不到总收入的3%。2010年,茅台价格更呈现出“内贵外贱”,致使出口茅台不断出现回流现象。多种迹象表明,虽然茅台在奢侈品路线的打造上并不比国外名酒差,但在国外市场的开拓中始终竞争力低下,多年来从未出现过供不应求的局面。茅台酒在海外,并未像在国内这样备受热捧,其身上的礼品属性被大大削弱,仅剩正常的消费品属性。
“市场规律在茅台酒身上作用并不大,因此它不需要成为国际品牌,中国的市场足够消化多个茅台酒厂的生产能力了。”张永璟说,“还需要注意的是,茅台酒厂的生产能力是局限于当地自然条件的。”
早有专家表示,一个在国内拥有稳定消费群、可以随意涨价却供不应求的国有酒企,何苦要花大心思去拓展国际市场?更何况这背后还有很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