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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酒报:酒类流通业进入提升期
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衣大鹏  《华夏酒报》  2012-4-25 9:55:47   订阅邮箱快讯

  “随着酒类行业发展程度的进一步深入,受酒业发展大环境复杂程度加深等影响,酒类流通行业的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营销师培训等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和诚信经营等建立行业健康秩序目标的推进,酒类流通业已经进入发展的提升期,发展水平得以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大大提高。”在2012全国各省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扩大工作会议期间,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刘员表示,酒类流通行业要加强相互合作,在各级协会的共同努力下,为流通行业发展护航。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


搭建交流平台,
促进行业发展


     谈到举办此次联席会议的初衷时,刘员表示:“2012全国各省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扩大工作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就2011年和2012年的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和各协会的工作进行交流,通过这一搭建的横跨各省市的平台推进‘十二五’期间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其中重点按照《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指导意见》中对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落实和探讨流通行业培训的相关工作。”


     实际上,从2002年起,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每年都会举行省市协会的联席会议,搭建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平台,通过会员大会、联席会议、营销培训会、行业媒体座谈会等形式,致力于加强协会的相互沟通与协作。


     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目前,每个地方酒类协会都会围绕本省市的酒业实际发展情况开展具体工作,通过开展本地工作和落实全国工作,形成了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经验。各地酒类协会通过不同的交流形式可以更好地贯彻全国酒类流通行业的总体工作思路,构建全国的服务流通业的体系,促进流通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流通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各地酒类行业协会的努力工作,而抱团协作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推进流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刘员说。


营销师培训起航,
人才战略提速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指导意见》中的“五项目标”重点提出了要向“发展质量明显优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流通环境明显改善、人才素质明显优化”等五个方面发展的目标,随着流通行业营销师等专业培训的起航和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行业的人才战略实施正在提速。


     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当前酒类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整体水准亟待提高。不少酒类流通企业缺乏对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无法科学理性地分析出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未来走向,只有推进专业化的培训才能提高流通行业的人才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协会和流通企业的积极性,此次联席会议邀请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现场讲解专业培训和培训基地的相关问题,通过着手启动培训工作的地方协会的经验交流,共同来推进行业培训机制和健康积极环境的建设。


     酒业高级营销师培训班的举办和酒业培训基地的设立,正是顺应了行业发展的新需求。据刘员介绍,未来将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监督和认证,审定统一标准的营销师培训机制,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培训从业人员,重点培养从业人士的营销技巧、法律法规等等内容,确保培训的权威性、实效性。


     在培训形式上,参加过培训班的学员告诉《华夏酒报》记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者,营销师的培训与以往行业内的各种培训有很大的不同,营销师培训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延续性。
     而针对各级协会关心的统一教材问题,刘员也在本届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上透露:“目前,江苏、河北等省的酒类行业协会正在尝试制定专业化的培训教材,未来或将由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联合各级协会共同制定一个统一的教材,再由各地协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优化产销分工,
体现渠道价值


     自2011年以来,社会上对酒类流通行业内渠道层级过多带来的渠道价格过高产生了很大的质疑,随之而来的是部分人士对流通领域“暴利”的责难。


  对此,刘员告诉记者,流通行业正常的加价行为是渠道价值的体现,即使从具体的酒类流通行业情况来看,流通领域并不存在暴利。当前,酒类的流通成本非常高,尤其是进入零售渠道的各项费用都非常高,流通领域暴利的说法并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


     与此同时,针对部分酒企开设自营店,是否会对流通领域产生直接压力的问题,刘员指出,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完全覆盖整个市场,产销分工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流通领域的充分有效发展,才能实现产品从厂家到消费者的过程。因此,流通领域的发展空间是一直存在的,不过,流通领域应该针对行业的发展,努力地体现自身的行业价值。


     因此,刘员呼吁,酒类流通行业应该积极从发展方式、渠道运营等方面进行更多的创新,增加为上下游服务的能力和意识,树立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共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堵住其进入市场的渠道,对消费者负责,积极倡导“健康饮酒理念”和“酒后不开车”等社会公益理念。


倡导行业自律,
建立健康秩序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社会空前重视,如何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酒类流通企业更要从企业自身做起,倡导行业自律,建立健康的流通秩序。


     对此,刘员发出倡议,酒类流通企业要坚决执行随附单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建立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的行业自律秩序,共同推进行业诚信经营的实现。


     刘员也表示,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将进一步倡导行业自律,通过配合国家放心酒示范店等工作,让诚信经营的流通企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与支持,树立规范经营的旗帜,并且要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酒类立法的进程,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赋予相关部门相关的打假职能,有效对市场秩序进行管理。


     目前,刘员所指的酒类立法也得到了流通企业的广泛认可,经过几年的探讨和努力,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酒类的立法工作。实际上,由于缺失酒法,国内各地的商务部门只有部分省市依据地方法规具有打假职能,并且处罚力度较轻,很难从根本上斩断制假售假的非法利益链条。


     对于酒类流通行业的未来发展,刘员表示,受“腐败酒”“奢侈品酒”等负面舆论的影响,酒类流通行业发展遇到了很大的压力。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而且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的,会有快速的发展期,也会有调整期。


  从目前情况分析,未来,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将会有所调整,不会一直保持很高的增长速度。但是,只要宏观经济发展达到了国家的既定发展目标,整个酒行业仍将整体向好,发展速度仍将超过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


     “在这一形势下,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仍将一如既往地引导和支持行业发展,从自身工作上进行创新,坚持做好服务、培训、产销对接等服务行业的工作,倡导和引领地方行业协会抱团进行服务,共同为流通行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刘员表示,“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仍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推动流通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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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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