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天地等餐饮企业存霸王条款 自带酒水交开瓶费(2)

2013-1-17 10:30:39 黑龙江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省消协:属霸王条款将联合相关部门处理

  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使用包房设立低消……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部长张来斌表示,“新天地”和“华香阁”两家饭店的行为都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取开瓶费和设置最低消费都属霸王条款。张来斌说,“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在饭店购买酒水、消费多少,饭店迫使消费者购买酒水或收开瓶费、设最低消费明显是强制消费。”

  此外,饭店收餐位费与服务费都属于“价外加价”。张来斌说,饭店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收取餐位费属不公平条款;加收服务费更违反价格法,饭店的饭菜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成本价、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

  张来斌表示,即使饭店将收开瓶费、设低消和服务费进行公示,同样是无效的,消费者有权拒绝。针对上述两家饭店,省消协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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