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投资的持久性存在一定风险(1)

2013-4-2 9:18:03 《华夏酒报》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

     对于酒交所的出现,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首先表现出了一些疑问。

     他认为,一般来说,成立专门的交易所是针对一种生产资料或是特殊资源,通过交易所来进行交易,带有一定的价格风向标或是检验社会需求变化的功能,有助于促进生产或者通过这种交易来看市场的走向。

     但是,从产品本身性质来说,酒属于快消品,它并不是一种生产资料或是特殊资源。“将纯粹的消费品作为一种投资产品来进行交易,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吸引一些对它有特殊爱好的消费者,但是从产品属性来看,它其实并不具备投资品的属性,我不知道这种交易方式的存在价值,还有它的持续性会怎样。”
“一款仅仅只有时间价值的消费品,要让它真正作为投资品持续地发展下去,这确实可能会有一定风险。”

     孙选中认为,酒仅仅是人们消费的一种特定商品,它并不具备像书画那样保值增值的价值。“酒特有的价值就是所谓的年份,它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数量减少,酒就开始稀缺,这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升值空间。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年份把它转化为一个类金融产品,这个可能是有风险的。”

     他认为风险来自于多个方面,首先,“几乎所有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延续产品逐步减少。也就是说,酒的这种稀缺性是否能达到投资的要求,是值得投资者去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其次,尽管酒交所在发行产品时会进行限量,但是,如果这个产品不是名酒或者不是品牌基础深厚的产品,它能否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增值,也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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