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拆借引发受贿行为
落马的古井高管中有很多是王效金一手提拔起来的,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就是其中之一,古井系列案的案发也是由他开始的。
2006年4月,刘俊德被亳州市纪委“双规”,时隔近一年半之后,被移交亳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于2007年9月29日被逮捕。
2008年2月20日,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俊德涉嫌受贿案。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一套价值122万元房产的性质上。
2003年4月,万基集团总经理、广东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伟东打算从古井集团拆借1亿元资金用于炒股,经多次商谈,刘俊德同意先与万基集团做7000万元委托理财业务。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刘俊德违背古井关于委托理财的相关程序,与万基集团签订了7000万元的资产管理合同,并将这笔拆借资金汇到相关股票账户上。2004年2月18日,陈伟东召开万基集团高管会议,研究并决定为刘俊德在上海购买房屋。2004年底,王效金从古井集团内部听说刘俊德与万基的委托理财业务后,找刘俊德核实。知道实情后的王效金要求刘俊德追款。但此时股市疲软,即使再平仓,古井也会损失严重。2005年6月,刘俊德将万基为其购买的房屋以其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此时,万基从古井拆借7000万元购买的股票已被套牢,无力偿还到期的借款。
在庭审中,刘俊德辩称说王效金知道7000万元拆借资金的实际用途,并表示万基为其购置房屋与资金拆借无关,而是陈伟东为了聘请他到万基工作才送给他一处房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