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一:产品较多,同质化严重。
酒企大多以广告来进行产品区隔。其区隔的支持点是产品功能上,或者是文化上的一个概念,并不是一个品牌所带来的支持点。
建立在知名度基础上的所谓品牌,一旦产品出现什么问题,就极有可能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因为他们的产品没有在消费者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一点印象而已,而印象是可以随时改变的。
前提二:竞争激烈,市场空间有限。
此时,酒企主要以价格体系来进行竞争,用价格利益关系来制衡渠道与终端的动销。
有些在二三线市场销售中低端产品的企业,表面看好像销售得还可以,但他们每日烦心的就是价格回馈的变化,完全是在价格扣点上为自己赢得利润空间。此时,这些企业最欠缺的是,运用品牌所应产生的力量进行市场运作。
前提三:细分过度,限入新的同质化。
企业有了新产品之后,都是告诉消费者是什么,却没有告诉消费者它不是什么。而实际上,后者往往更有效。如果后者做到了,你的产品就可能会占领一个新品类。如“粮食白酒”,就借用了所有用粮食打造的白酒产品。新产品品类就借用了“粮食白酒”的概念,从而对推出的新品类进行了有效的定位。这种反诉的行为,能在消费者心智上获得位置。
但是,现在有很多企业在进行产品细分的时候,又走到了过度细分的状态。细分完了,他也不知道该归属哪一品类。于是,产品又陷入一种新的同质化与概念混乱当中。
尽管企业做了不少看似品牌包装的事,传播也做了不少,而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用做品牌的方式打造产品价值。他们意识到了品牌的作用,但仅止于产品的外包装而已。
综上所述,产品属于哪个新品类,是在以上三种情况下产生的。但现实情况是,酒产品的品牌竞争,远比功能竞争要大得多。
笔者以前到重庆万州时,曾看到很多围着红布的大缸酒在卖。很显然,在二、三级市场,这种原始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它必需将产品、质量、口味、产地、渠道、终端、促销、传播这些综合因素集纳在一起,形成一种品牌力,才能在市场上动销。而且,一定是持续的动销。
所以,笔者认为,那些在传播上做得很响的产品并不是品牌,只是一个很有名的产品而已。正如一个很火的演员只能是个演员,和艺术家不在一个层面一样。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一些曾在央视上红遍大江南北的产品,会很快消失,因为,他们始终在经营产品,而不是经营品牌。
笔者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凡是说得很明白的,都是在经营产品;凡是说得不明白的,可以视为在经营品牌文化。这听起来有点好玩,但却是事实。为了说明问题,笔者将酒企营销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产地阶段:卖出身。如茅台、杏花村汾酒等,换个地方必死。
质量阶段:卖口味。如五粮液等,不说粮食构成必死。
渠道阶段:卖方便。如金六福等,走到哪都能买到,没有方便性必死。
传播阶段:卖知名度。如郎酒、洋河大曲等,不传播必死,以知名度支撑。
品牌阶段:卖心智认同。如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等,不讲品牌文化必死。
凡是进入品牌阶段的企业,前面的产品质量、口味、渠道、促销、形象工作都已经完成,剩下的主要是进行传播新认知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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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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