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在劳动者利益上瞎琢磨(2)
2009-3-13 8:43:59 《华夏酒报》 王娇萍 郑莉
评论(0人参与)
“降低成本,不应在劳动者利益上瞎琢磨” 被指给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增加了用工成本,是《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遭遇的最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大“阻碍”。
“其实,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增加的成本十分有限。”全国政协委员李滨生算了一笔账:用工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10%左右,而《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成本一是规制约束成本,二是违法责任成本,前者包括终止期满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试用期工资、同工同酬,后者则主要为违反前者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只要规范用工,企业增加的用工成本非常有限。”
“一些企业感到用工成本压力加大,主要来自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支付加班费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俊九去年9月随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赴广东省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他表示,总体来说,《劳动合同法》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滕一龙坦率地说,用工是要一定的成本,但占企业总成本比例不高,困难面前,企业完全可以在降低管理成本、技术引进成本等方面下功夫,不应在劳动者利益上瞎琢磨。他表示,就企业公民而言,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也应承担社会责任,“而贯彻《劳动合同法》,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亟须澄清模糊认识,完善配套法规” “《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加大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这是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去年9月赴广东省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后提出的建议。
据张俊九委员介绍,视察发现,《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既有实施《劳动合同法》本身的问题,包括认识上的问题、对一些条款的理解问题等,又有与实施《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如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职工福利制度等。“当务之急是有关各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积极研究解决的措施和意见。”
采访中,许多代表、委员都表示,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澄清模糊认识,还应尽快完善《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法规。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一些规定得不到很好执行,原因之一是有的条款本身容易产生歧义。比如该法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就缺乏界定,这需要有关部门抓紧出台配套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使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在实处。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则建议,应对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规定予以修订或废止,维护法律的完整性统一性,保障法律贯彻落实。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李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