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国家开发银行深化“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2)
——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对青年创业加大扶持力度,协调国开行在市县的合作平台或当地其他经济实体参与实施小额贷款项目。
——派员在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中兼任职务,参与小额贷款项目的具体操作。
——构建小额贷款项目的入口渠道,依托各地团组织所属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设立项目服务平台,负责汇总青年创业项目,同时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辅助工作。
——积极推动政府设立面向青年的创业风险补偿基金,由该基金承担不良贷款损失或提供贷款贴息;
鼓励具备条件的团组织募集社会资源,设立青年创业基金或青年创业担保公司,为小额贷款项目提供风险补偿或项目担保。
共青团中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各地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对创业青年的资信评价体系,对信用优良的创业青年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要发展创业青年互保、联保贷款。以行业集贸市场、商品一条街等行业市场的创业青年为对象,引导和鼓励创业青年加入“信用互助组织”“信用联盟”等信用共同体。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青年”“专业市场+青年”“企业+加盟店”等信贷模式;要创新小额贷款项目的抵押、质押和担保品种。探索应收账款、股权、期权、分红、存单、专利、商标和商铺使用权等作为权利型质押品种。
通知强调,国开行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环节,优化评审流程。团组织要从重点扶持对象中选择贷款对象,并对贷款对象进行信用教育。采取创业培训、创业导航、创业见习、创业孵化等措施,对创业青年进行培训和扶持,提高贷款对象的创业成功率,提升项目整体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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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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