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更不能轻易摸清。有专家指出,台湾地区前年修订的相关法案,日前增加了珠宝、字画、古董也要申报的规定,被称为“吴淑珍(陈水扁妻子)条款”,正是靠民众与记者对其抛头露面与申报数据作对比而发现问题,进而由立法机构修改。陈水扁家族后来曝光之“世纪弊案”,也是部分依靠社会与媒体的强力监督、穷追猛打才得以不断推进。
五是信用意识缺失。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提到,当前社会信用意识缺失,如果大量申报者不自觉,抱着“法不责众”心态,虚报、瞒报,将带来很大的制度运转成本,效果难彰。
虽然有上述种种困难,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称,“瞒住组织相对容易,但要瞒住老百姓就很难,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财产申报、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倚重社会监督,正可弥补技术条件之不足,亦可反过来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之建立。
“你要是在市里、县里工作,老百姓对你的情况其实很清楚。”全国人大代表、陕西铜川市市长冯新柱说,财产公开,关键是对当地群众公开,受其监督,这对官员有很大的约束作用。但他同时认为,若无清晰的财产权归属等前提,这一制度的推开也将面临较大麻烦。
尽管“准备工作要做好,马上推出不现实”,但姜明安强调,不能光等,应当在实践当中慢慢完善。财产申报只是反腐体系与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环,制度的出台无法齐头并进,“正如小平同志讲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可以让一部分制度先动起来,解决部分问题,又把更多问题带出来,形成制度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