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年是否发地方债将视宏观经济变化相机抉择(2)

2009-3-18 8:27:44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为强化管理,财政部专门研究制订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有关预算管理具体问题,如要求地方政府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等等。

  此外,财政部介绍说,为确保债券到期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誉,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国务院明确,各地区人民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人,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切实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部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应当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缴付罚息。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由财政部在办理年度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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