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舟状告茅台商标侵权(3)

2009-3-18 8:49:38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记者手记】
  由本案引发的两点思考

  从第一次庭审的情况来看,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胜负归属还难有定论,当然也不乏最终达成和解的可能。但除了最终结果之外,本案所传递出的一些信息同样发人深思。

  思考一:状告茅台?挑战国酒的绝对权威?这在国内任何一家酒类企业看来都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气才能做出的决定,而当它真的发生时,却来自于河南民权。

  民权葡萄酒在很多人心目中印象深刻,一方面缘于它当年的辉煌,但时至今日已风光不再。正如被告方郑州全兴盛事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所说,民权葡萄酒,小的时候经常见到,也非常喜欢,但现在很少看到了。

  而2年前的一场“曝光风波”却让民权葡萄酒再次闯入了人们的视野,那时的民权葡萄酒实在是病入膏肓,傍名牌、擦边球的现象比比皆是,非法生产、经营的小厂宛如一颗颗毒瘤,消耗吞噬着民权这块葡萄酒沃土的活力,直到被中央电视台彻底曝光,民权葡萄酒算是跌倒了谷底。

  2年的时间里,民权葡萄酒从谷底一点点复苏,经过“休克式疗法”的一轮洗牌,市场秩序大大净化了,生存下来的那些骨干企业,有了全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思维,建设基地、打造品牌成了民权葡萄酒企业的共识。就拿这次“神舟”之争来看,即便是跟国酒茅台重了名字,照样敢亮剑、敢叫板,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民权的葡萄酒企业有了质量和品牌的底气,所以说,质量和品牌永远是企业话语权的基础。

  思考二:酒类企业的品牌意识近年来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虽然这次两架“神舟”之间擦出了火花,但在庭审过程中我们看到,原、被告双方均出示举证了大量有关于商标使用权的背景资料,来证明自己的商标是合乎法律并受法律保护的,这是行业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种进步。

  但是就酒行业而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有待加强,否则也不会有两架“神舟”对簿公堂的一幕出现。事已至此,无论事情的是非曲直如何,但反映到市场表现上总不算一个利好的消息,今后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出现?本案的前因后果都值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得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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