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9年应压缩出国(境)费=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出国(境)费-2009年应安排出国(境)费。
(3)如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出国(境)费小于2009年应安排出国(境)费的,则2009年应压缩出国(境)费为零。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1)2009年应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06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数+2007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数+2008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数)÷3×85%。
(2)2009年应压缩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09年应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3)如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小于2009年应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则2009年应压缩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为零。
(二)各部门要对2008年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包括通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情况,以及2009年在部门“二上”预算中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公式测算2009年应压缩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09年应安排公务接待费=200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90%。
(2)2009年应压缩公务接待费=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009年应安排公务接待费。
(3)如2009年“二上”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小于2009年应安排公务接待费,则2009年应压缩公务接待费为零。
(三)以上统计单位范围为所有安排财政拨款的中央预算单位,包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军队、武警和中央管理企业等。
(四)按照以上统计情况,填写《中央部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费等三项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
(五)根据以上测算的应压缩的2009年出国费等三项经费支出规模,结合中央部门2009年“二上”预算,提出中央部门2009年部门预算调减出国费等三项经费预算的计划。调减的2009年预算,基本支出要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支出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并相应填写《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出国费等三项经费压缩情况表》。
(六)各部门应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以上两表及有关说明材料正式行文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印发调减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