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奶粉民事赔偿首次立案(2)

2009-3-26 9:33:53 东方早报 简光洲 陈莎 评论(0人参与)

    最高法表态开诉讼大门

  由于问题奶粉受害者多为中低收入家庭,去年9月15日,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就成立了“三聚氰胺法律援助团”,全国各地有数十名律师自愿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9月22日,有律师就赴河北石家庄准备向三鹿提起诉讼。此后,全国各地陆续有问题奶粉受害者委托律师向三鹿、圣元、多美滋等企业提起诉讼,但均被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立案。

  问题奶粉受害者通过法律索赔的大门一度被关闭,这一度引发众多法律界人士及受害者家属的强烈不满。

  2月底,针对一些不服从国家赔偿标准的问题奶粉受害婴儿家长的持续上访,卫生部在一份就此问题的信访回复说明中正式透露“不服从国家赔偿的,可以诉诸法律手段”。相关的律师认为,这似乎暗示诉讼案有可能于近期松动。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做客人民网,访谈中有网友问,三鹿奶粉事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法院怎么判定?沈德咏表示,处理这一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总的原则是责任企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协调督促落实对困难患儿家庭救助工作,法院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

  沈德咏表态两天后的3月4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的律师接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通知,要求律师前往法院立案庭,补充完善针对三鹿的诉讼材料。援助团律师认为,“这意味着问题奶粉法律诉讼大门可能开启。”办案法官希望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受害家庭的诉求。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不适用共同诉讼,每位受害者应分案诉讼。由于诉讼材料尚缺少一些法定要件,此次没有完成立案程序。

  3月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透露,对于不接受赔偿的三鹿问题奶粉受害者所提起的民事诉讼,河北省各级法院将依法受理。高勇介绍,目前向河北省各级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受害者有152人。

  3月12日上午,律师彭剑、张凯乘火车再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针对三鹿公司的诉状,此次诉讼共涉及6名受害儿童。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告知“涉及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赔的诉讼已经指定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律师携带诉状材料前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详细审阅并记录了相关材料,并表示七日内将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

  3月16日,律师接到法院立案庭电话,要求补交证据,包括受害者食用过三鹿奶粉的证据、医疗费用的票据等。18、19日,律师补交上述证据。25日,案件正式被受理。

  一名家长的上诉之路

  东方早报记者 简光洲 实习生 陈莎

  “半年了,我们一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啊!”昨日,在得知法院已开始立案的消息后,河南沈丘县的郑书贞忍不住痛哭流涕。

  作为参与此次诉讼的6名家长之一,悲喜交集的郑书贞介绍,她一岁的孙女周梦馨于去年6月23日死亡,死前曾长期食用三鹿奶粉,临死前才被诊断出有双肾结石。因为孩子年龄太小,且为肾病晚期无法动手术,郑书贞和医生们只能在旁看着小梦馨慢慢死去却无能为力。

  郑书贞回忆到,去年4月,孙女就开始不停地感冒,5月份,大便时会满头大汗,特吃力,有时还出现尿血。在被送到河南沈丘县医院后,医生以为孩子是“脑膜炎”,据此进行了相关治疗。小梦馨在挂了盐水后似乎舒服一点,还可以睡上一觉,但不挂盐水时就一直闹、不睡觉,而且排尿特别吃力。

  在县医院,小梦馨的症状一直不见好转。6月22日中午,小梦馨被120急救车紧急送到郑州医科大学医院。当天检查发现,小梦馨的两个肾都出现了3-4mm的结石,在扫描图上,可以看到很多颗粒状物质。23日下午,小梦馨死亡。

  直到孙女死亡前一天,郑书贞才突然想到“会不会是奶粉的问题”,然而医生说,“三鹿是名牌的大企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令他们意外和愤怒的是,3个月后的9月11日,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事件曝光。

  今年12日,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阶段已经结束,赔偿工作已基本完成。因家制定了死亡案例20万、重症患者3万、一般患者2000元的标准赔偿方案。

  郑书贞认为自己就是这“基本完成”之外的一个,迄今她还没领过赔偿。郑书贞介绍,孙女是在三鹿事件爆发前三个月死去的,因此孙女并未获得三鹿奶粉受害人的认定,县卫生局没有把她孙女作为死亡案例上报。半年来,郑书贞不知道找了当地卫生局多少次,但始终没得得到赔偿,而她交到卫生部的上访信也一直没有回音。

  长期的投诉无门经历让郑书贞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阴影,索赔诉讼的松动让她在看到希望的同时又感觉信心不足,她担心地表示,“不知道这次是否可以为孙女的死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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