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恩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误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社会上对这个改革普遍存在三大误读:误读一是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启动;误读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将降低;误读三是推行改革是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目前,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事业单位养老金将与企业看齐。事实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单独建立,只是“会采用企业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为了保持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另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更重要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进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敏感、关系个人切身利益,且是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任务非常艰巨,政策性很强,要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地进行。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之中,改革尚未启动。
张明园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加强失智老人护理机构建设
我们国家的老龄化很快,至2008年,全国有一亿65岁以上的老人。在社会老龄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与年龄相关的健康问题,例如,全世界65岁的老人5%以上是失智老人,75岁以上是10%,85岁以上就是25%。
失智老人很难居家过日子,也很难在社区里面养老,到一般的养老机构去会干扰其他老人的生活,一般的养老机构也不会护理这些失智老人。上海的智残老人大约有10万人左右,其中40%难以单靠家庭应付,还有10%须送入专门机构,但目前上海的智残老人护理机构只能满足20%的需要。
全世界对于这类失智老人有两类护理的机构。一类机构叫做老年护理医院,是以护理为主的医院,按照医疗机构来管理,不需要配备那么多的医生,主要靠的是护士和护理员;第二类是叫做老年护理院,是一个特殊的养老机构。按照调查结果,5%的失智老人是属于有重度精神的症状,他需要呆在老年护理院。如果按照这样的推算,目前全国500万的失智老人中间的25万需要住在老年护理医院,有75万需要住在老年护理院,总体来说要有100万张特殊老年护理的床位。
我个人认为,加强老人护理机构的建设符合我们国家的整体方向,也是关注民生的一个重大措施,还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因为有100万张床就要有很多的护理员。今后老年护理机构的需求会越来越高,我们也可以鼓励民营资本来建这个护理机构,并按照提供基本服务的方式予以补贴。以日本为例,中老年机构护理的钱,低于基本养老金剩下的部分国家补,私人办也是这样,缺的部分由国家来补。当然,有些需要那种高级一点的特殊服务就另算,
为了推进智残老人护理机构的建设,我建议借鉴国外由个人、养老、医保和政府共同承担智残老人入住专业机构费用的方法,建立合适的机制,保证这部分特殊群体可以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