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市场投机考验管理层智慧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从已公布的《暂行办法》来看,监管层在创业板的发行上市制度设计、市场风险防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到专门的交易制度,从严密的监察系统到严格的市场管理,都致力于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尽量控制市场风险。
对于发行条件,《暂行办法》维持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持续增长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上述两套标准还须满足四个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华泰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周林说:“这一门槛低于中小板上市企业,体现了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主旨。另一方面,它对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有要求,远高于世界其它创业板市场的准入门槛,保证了上市公司质量,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体现了管理层审慎、负责任的态度。”
由于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暂行办法》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周林认为,如何抑制创业板市场的投机行为,将是对管理层的一大考验。“我国股票市场历来有‘炒新’传统,创业板盘子小,股价更易被操纵。管理层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对恶意推升股价的投机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和处罚,必要时可对首日上市新股设置最大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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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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