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五项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下列五项因素,但并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
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是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所谓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审查与上述五项因素有关的证据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所需程序
驰名商标认定需要经过审查、审定、复审、核审、公布、材料处理等程序。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承办处进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的受理、整理和审查工作。
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进行驰名商标认定中的审定工作。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巡视员、副巡视员,局长、主任为主任委员,负责进行驰名商标认定中的复审工作。
工商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
如何确保认定全过程的公正公平
为保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防止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中的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工作细则除设置了收办文分开制度、保密制度、书面审查制度、会议合议制度等制度外,还明确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中华商标协会的党纪、政纪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的地位。此外,工作细则还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将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列为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保证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驰名商标认定审查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向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