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吃了15年的酒了,身体还是很棒。”在四川省成都成华区的一处菜市场,一位散酒“老客户”告诉《华夏酒报》记者。这话听起来却喜忧参半。
《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全力保障酒水安全已经成为各级酒管部门的共识。然而,酒水管理的现状却不容忽视。
我国规定从事酒类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而目前实际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酒厂不足1万家,这意味着还有2万多家酒厂不具备从业资格。这2万多家酒厂像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触及食品安全的高压线,包括那位“老客户”光顾了15年的散酒生产厂家。
不久前在湖北、江苏等省发生的酒精中毒事件,就给四川省酒类监管部门泼了盆凉水提了个醒儿。
四川本地酒厂众多,但规模企业仅有200家左右,多数是由于历史等原因存在的小酒厂,散酒企业很多,销售分布也很广,在很多菜市场都有。这同时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酒类监管的难题,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在于法律法规执行的力度。比如四川省规模以下的小酒厂,如果全部取缔,显然不现实,如何管理就成了摆在酒类监管部门眼前的一道难题。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并且它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规则,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会遭遇阻碍,并且,法律也无法做到详尽地规范每一个行为,因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此,在法律的统筹下,一些具体情况的监管还需要具体分析和对待。
作为白酒重镇的酒管部门,四川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处在多年的管理中,除了老老实实抓好流通排查外,还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相对顺畅的道路。
四川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处处长田勇告诉《华夏酒报》记者,从2007年开始,四川省商务厅酒管处建立了一种帮扶的散酒管理模式。
“四川省崇州市的一家企业,已经在当地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也是当地比较好的一家知名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卖散酒到外地经常遭遇一些不平等待遇,比如不好找买家,酒交出去了不好收款等。这位负责人始终觉得散酒是四川的一个品牌,因为酒的基础质量好,于是想创立一种好的监管模式,这种想法得到了我们的支持。”
这家企业在储酒的坛子上按了一个自来水管,只能放酒出来,不能放酒进去。坛子上面的口用红布封住,再用不锈钢的钢圈箍住,吊上两把锁,两把钥匙一把交由经销商,一把交给厂里的安检员,并对所有的坛子实行统一配锁,以便形成规范。标签也标得清清楚楚,包括原料成分、酒度、价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
“我们觉得这种办法可行,又让他再加了一个举报电话,把各级商务局的举报电话添加上,如果有人做手脚,广大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田勇说,“目前来看,这种模式对散酒的管理效果很不错,企业也有积极性不断加强管理。”
这种企业自觉、政府帮扶的管理模式相比于执法部门检查后惩罚的形式,更能拉拢企业合力监督酒水的质量安全,也能将政府的一部分压力转移,或许可以在更多的省市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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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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